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5〕26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5〕73号)精神,深入推进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开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实施任务,市农委决定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开展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时间
2015年10月。
二、检查督导内容
(一)方案制定情况:各区县是否制定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是否细化完善。
(二)组织保障情况:各区县是否成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
(三)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启动及工作进展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规范使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三、检查督导方式
本次检查督导采取分组分片、全面督查的方式进行。全市共分4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35个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调查区县及6个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重点调查区县进行检查督导(各组成员及分片情况见附件),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确定。